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是重庆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职能职责
1.为“三无”人员、残疾人和困难、失能、失智人员等收养人员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残疾人、老人和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供养、护理服务。
2.为社会老人提供休养服务。主要包括在满足“三无”残疾对象收养需求的前提下,为社会老人提供休养、食宿、生活照料、护理等服务。
3.提供医疗康复、社工服务。主要包括在资质范围内为残疾人和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和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内设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标准化)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业务发展科、社会工作科、膳食科、颐康园休养区、颐康医院、颐康园休养、区颐养园休养区共10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463.49万元,支出总计6,463.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4.05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项目和福彩公益金项目专项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44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1.94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项目和福彩公益金项目专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2.24万元,占58.1%;事业收入2,250.43万元,占41.3%;其他收入31.16万元,占0.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30.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89.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392.8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53.7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经费增加,事业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24.41万元,占61.6%;项目支出2,068.39万元,占38.4%。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7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31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项目当年下达的特困服务对象居区维修改造、服务对象功能评估室改造未完工,急需设备购置未完成购置,需结转至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51.8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1.71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完工的项目延续至2022年度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61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专项预算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9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市级)专项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61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的残疾人护理服务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9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追加下达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零结转”政策和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4.比较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64.78万元,占9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当年民政救济和残疾人护理服务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4.23万元,占1.7%,与年初预算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43.24万元,占2.1%,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92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由基本支出调整为专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3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断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收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89.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70.69万元。本年收入1,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项目特困服务对象居区维修改造项目、服务对象功能评估室改造项目、急需设备购置项目的增加。本年支出53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01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部分结转至本年度的彩票公益金项目已完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万元,下降3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购置公务车。
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活动开展。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务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受使用年限影响,维修费和油耗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 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46.78万元。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重庆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332-重庆市民政局 | 部门联系人 | 付娅蓉 | 联系电话 | 89188246 | 自评总分(分) | 96.69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集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基层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设,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发展工作,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 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集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基层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设,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发展工作,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 救助城乡低保对象77.6万元,救助特困人员对象17.54万元,救助临时救助对象11.84万人次,“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覆盖困难群众数123万余人,落实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整合社区养老服务站1513个,全市共建设区(县)社会工作指导中心41个,覆盖率100%,全面摸排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近6万人次,实现应保尽保等,民政部综合评估优秀。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 | 89.39 | 8.94 | ||
“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覆盖困难群众数 | 万人 | ≥ | 100 | 10 | 123 | 10 | ||
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个 | ≥ | 40 | 5 | 45 | 5 | ||
城乡低保对象 | 万人 | ≥ | 70 | 15 | 77.6 | 15 |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 万人 | ≥ | 6.7 | 5 | 7.26 | 5 | ||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数 | 万人 | ≥ | 2.2 | 5 | 2.6 | 5 | ||
特困人员对象 | 万人 | ≥ | 17.5 | 10 | 17.54 | 10 | ||
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人数 | 万人 | ≥ | 6.5 | 5 | 6.35 | 4.8 | 实际申报人数减少;核减部分违规人员。 | |
临时救助人次 | 万人 | ≥ | 15 | 10 | 12 | 8 | 实际救助人次 | |
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数 | 张 | ≥ | 4000 | 5 | 4200 | 5 | 调整工作目标。 | |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元/月 | ≥ | 1477 | 5 | 1582 | 5 | ||
地名审核报批 | % | ≥ | 95 | 5 | 95 | 5 | ||
业务办理来电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5 | 90 | 5 | ||
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人数 | 人次 | > | 70 | 5 | 365 | 5 | 符合教育矫治条件人员增加 。 | |
建设乡镇社区、街道等养老服务中心、站等个数 | 个 | ≥ | 100 | 5 | 110 | 5 | ||
乡级行政区划调整 | 个 | ≥ | 10 | 0 | 0 | 0 | 2022年6月,根据中央深改委会议要求,需完善申报审批工作流程,当年未进行审批调整工作。 | |
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 | 万人 | ≥ | 50 | 5 | 49.7 | 4.7 |
2.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00022T000000061693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332-重庆市民政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4-社保处 | 部门联系人: | 姚江 | 联系电话: | 66277881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9,857,400.00 | 9,857,400.00 | 7,167,2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7,167,200.00 | 7,167,200.00 | 7,167,2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通过项目实施,生活、医疗服务休养人员700人以上。 2.通过项目实施,保持残疾人、“三无”老人护理服务的基本需求。 | 1.通过项目实施,生活、医疗服务休养人员700人以上。 2.通过项目实施,保持残疾人、“三无”老人护理服务的基本需求。 | 1.通过项目实施,生活、医疗服务休养人同700人以上 2.通过项目实施,保持残疾人、“三无”老人护理服务的基本需求。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护理服务 | 人数 | ≥ | 170 | 171 | 0 | 100 | 30 | 30 | |||
一年费用 | 万元/年 | ≤ | 985.74 | 961.87 | 0 | 100 | 10 | 10 | |||
生活、医疗服务休养人数 | 人数 | ≥ | 700 | 709 | 0 | 100 | 30 | 30 | |||
医疗养老服务水平(四星级) | 人数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20 | 2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杜俞佳,023-6627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