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是重庆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为“三无”人员、残疾人和困难、失能、失智人员等收养人员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残疾人、老人和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供养、护理服务。
2.为社会老人提供休养服务。主要包括在满足“三无”残疾对象收养需求的前提下,为社会老人提供休养、食宿、生活照料、护理等服务。
3.提供医疗康复、社工服务。主要包括在资质范围内为残疾人和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和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内设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标准化)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颐康医院、社会工作科、业务发展科、膳食科、颐养园休养区、颐康园休养区十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352.89万元,支出总计7352.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9.40万元,增长13.7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70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80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疫情后,来院社会养老人员增加,事业收入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7.50万元,占51.29%;事业收入2753.68万元,占48.25%;其他收入26.45万元,占0.4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574.5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70.69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22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5.54万元,增长34.04%,主要原因一是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上年结转的大部分基建项目完工并达到支付条件;二是事业收入增加,导致相应事业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87.85万元,占46.87%;项目支出3840.49万元,占53.13%。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6.14万元,下降88.37%,主要原因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上年结转的大部分基建项目完工并达到支付条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98.1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6.35万元,增长9.48%。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项目收支预算增加;二是新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医疗保障项目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4.67万元,增长32.06%。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项目收入预算增加;二是新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医疗保障项目收入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34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社工服务项目、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经费和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收入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92万元,增长32.02%。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新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医疗保障项目支出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59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社工服务项目、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经费和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基本工资退回到单位账户产生结转,将于次年度退回财政。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00.42万元,占96.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22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社工服务项目、残疾人护理服务业务经费和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支出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38.61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住房保障支出57.13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6万元,增长17.14%,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清算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1万元,增长7.7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和养老保险缴费清算资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6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70.6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3.80万元。本年收入23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9.41万元,下降79.41%,主要原因是当年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本年支出117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8.57万元,增长118.49%,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上年结转的大部分基建项目完工并达到支付条件。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3万元,下降38.7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2.5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33.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万元,下降18.37%,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执行,从严把控公务用车的使用。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检查调研和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及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71.5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疫情后,工作交流等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1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万元,增长167.34%,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逐步恢复线下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8.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主要用于采购特困服务对象居区维修改造和安全防控设施改造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978.11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杜俞佳,023-8896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