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是重庆市民政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承担殡葬管理的具体事务。主要包括为殡葬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的制定提供辅助服务,受委托承担殡葬事务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发放殡葬证件,做好规范殡葬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
2.为推动殡葬改革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为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习、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提供服务。
3.提供殡葬事务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为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提供殡葬管理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监督科共3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3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1.73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75.9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75.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31.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0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1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75.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2.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3.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1.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73万元,比2022年增加17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3万元,比2022年增加62.13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33.3万元,比2022年增加1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殡葬事业改革(市级)重点专项资金增加,主要用于遗体接运补助兑现工作。
我单位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22年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57万元,比上年减少7.8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减少1万元所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俊 联系方式:023-8870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