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殡葬管理的具体事务。主要包括为殡葬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的制定提供辅助服务,受委托承担殡葬事务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发放殡葬证件,做好规范殡葬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
2.为推动殡葬改革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为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习、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提供服务。
3.提供殡葬事务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为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提供殡葬管理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监督科共3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20.06万元,支出总计1,120.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44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2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3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财政收回未使用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5.24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24万元,占0.0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4.58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1.7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7.2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其中:基本支出270.09万元,占26.7%;项目支出741.64万元,占73.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6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清缴资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5.5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0.26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财政收回未使用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27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56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2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78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07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2万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清缴资金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0.25万元,占9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92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以及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1.04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未使用退休人员医保垫底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10.44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住房公积金清缴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资本性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2万元,下降88.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9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5万元,下降93.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1万元,下降92.9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成本下降等。
公务接待费0.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78.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拔款项目支出资金741.64万元。
1.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 单位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王俊,023-8870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