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儿童福利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18 08:30:50 来源:儿童福利院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儿童福利院是重庆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开展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养育工作。主要包括为十六岁以下的孤儿和弃婴(童)提供饮食起居、生活护理及后勤保障等服务。 2.对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提供和开展教育服务活动。主要包括为十六岁以下的孤儿和弃婴(童)开展或提供早期教育、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以及职业技能教育等服务。 3.为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主要包括为十六岁以下的孤儿和弃婴(童)提供预防保健、疾病诊疗等服务;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及康复指导服务。 4.组织开展收养孤残儿童的家庭寄养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开展面向社会招聘、审核、考察、确定寄养家庭;与寄养家庭签订合同等工作。 5.承担孤残儿童送养工作。主要包括承担对通过医疗、康复后经评估符合送养条件的孤残儿童的送养工作。 6.为社区和家庭提供辐射服务。主要包括为社区家庭中有需要的儿童(主要为残疾儿童)提高医疗、保健及康复服务;为社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特殊教育、咨询、培训服务;受委托对社区内人身或基本生活权力受到严重侵犯的儿童提供临时或永久性庇护服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儿童福利院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社工科、业务科、物管科、膳食科、学生科、特护一科、特护二科、保育科、儿康医院、康复中心和类家庭养育科共13个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700.74万元,支出总计5,700.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2.10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院内实行封闭管理,儿康医院一直对外关闭,致事业收支大幅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61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2.79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一是福彩公益金项目较去年减少215万元;二是受疫情影响,院内实行封闭管理,儿康医院一直对外关闭,致事业收入大幅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5.74万元,占87.5%;事业收入146.78万元,占3.2%;其他收入429.83万元,占9.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99.3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89.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40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05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加快福彩公益金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上年结转项目基本实现完工,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466.24万元,占82.7%;项目支出933.84万元,占1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2.82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加快福彩公益金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上年结转项目基本实现完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24.3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8.96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3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追加了职业年金清算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39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市财政追加了儿童护理财政专项经费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追加了职业年金清算资金,支出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15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市财政追加了儿童护理财政专项经费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暂未支出。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19.87万元,占9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62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市财政追加了儿童护理财政专项经费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104.42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正常增减所致。 (3)住房保障支出111.21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正常增减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5.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1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减少。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救济费等支出。公用经费89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43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今年孤残儿童护理员经费按要求继续批量转劳务派遣公司,支出经济科目由“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到“劳务费”,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88.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4.19万元。本年收入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项目预算安排减少。本年支出52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65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加快福彩公益金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上年结转项目基本实现完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院内实行封闭管理,来院参观学习交流人员大幅减少,会议均通过线上召开,公务车出行减少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出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汽油、维修、过路过桥费、汽车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院内一直实行封闭管理,公车出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以来我院实施封闭管理,2021年未接待来院参观学习交流人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我院召开了地方标准审查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专业技术人员增多,职工继续教育等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1%。主要用于采购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112.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覃鹏023—6255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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