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民政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庆市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坐落于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新德村44号,系市民政局直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荣誉伤残军人提供安装、维修假肢、矫形器及康复辅具,伤残鉴定复核服务;为民政服务对象、社会残障人、失智失能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医疗、康复、养老及辅具服务,同时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假肢装配工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相关社会服务,承担我市康复辅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共设机构共20个,即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工作科、医务医保科、后勤保障科、营养膳食科、设备科、药剂科、门诊部、中医科、骨关节疼痛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复科、内科(老年病科)、外科、康复治疗科、医技科、康复辅具科、院感科、重庆民政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701.6万元,支出总计470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2.5万元,下降22.34%,主要原因是当年祥和楼基建项目已完工,财政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79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1.82万元,下降29.91%,主要原因是当年祥和楼基建项目已完工,财政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减少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61万元,占31.89%;事业收入2494.61万元,占65.65%;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3.61万元,占2.4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01.7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5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28万元,下降11.23%,主要原因是当年祥和楼基建项目已完工,财政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减少所致。其中:基本支出2811.78万元,占62.24%;项目支出1705.62万元,占37.76%;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13.6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4.88万元,下降82.3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大部分基建项目完工并达到支付条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9.7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73.78万元,下降45.44%。主要原因是当年祥和楼基建项目已完工,财政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减少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5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康复辅具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5.18万元,增长78.2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康复辅具业务经费、伤残军人假肢矫形器项目经费和医务社工项目等经费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5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康复辅具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5.18万元,增长78.2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康复辅具业务经费、伤残军人假肢矫形器项目经费和医务社工项目等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94.06万元,占99.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06万元,增长83.14%,主要原因是追加康复辅具业务经费、伤残军人假肢矫形器项目经费和医务社工项目等支出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1.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8万元,下降92.59%,主要原因是当年进行了住房公积金清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4万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离休人员抚恤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98.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5.43万元。本年收入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7.53万元,下降99.32%,主要原因当年祥和楼基建项目已完工,财政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减少所致。本年支出70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3.71万元,下降59.59%,主要原因是基建类项目基本完工,相应支出减少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5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购置实际采购金额较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1万元,下降40.6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数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车购置费24.8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保障病人接送服务的救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52%,主要原因是实际采购金额较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1万元,下降40.62%,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24.87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逐步恢复线下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0.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0.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主要用于采购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护工服务,物业服务,医疗设备购置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646.6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钟丽 023-6353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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