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是重庆市民政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能:
1.为特困人员和困难、失能、失智人员等收养人员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为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供养、护理服务。
2.为社会老人提供休养服务。主要包括在满足特困对象收养需求的前提下,为社会老人提供休养、食宿、生活照料、护理等服务。
3.提供医疗康复、社工、培训服务。主要包括在资质范围内为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和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业务发展科、社会工作科、后勤保障科、膳食科、第一休养区、第二休养区、第三休养区、综合楼休养区、西苑、一分院、福缘楼休养区和重庆歌乐山老年康复医院共14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684.8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644.31万元,增长111.9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拨款收支;二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相应收支增加;三是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财政保障标准提高。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48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290.61万元,增长150.06%,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拨款收入;二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相应收入增加;三是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财政保障标准提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89.22万元,占81.94%;事业收入1891.14万元,占18.04%;其他收入2.24万元,占0.0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29.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3.05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557.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60.74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出;二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三是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财政保障标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2829.91万元,占50.92%;项目支出2727.81万元,占49.08%。此外,结余分配125.9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0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670.23万元,增长1411.07%,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达支付条件新增结转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762.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45.53万元,增长181.14%。主要原因是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拨款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52.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819.05万元,增长225.91%。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拨款收入;二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相应收入增加;三是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财政保障标准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6.28万元,增长222.4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拨款收入;二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相应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35.63万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二是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财政保障标准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86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二是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财政保障标准提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8.34万元,占9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12万元,增长16.08%,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二是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财政保障标准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84.11万元,占3.4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住房保障支出66.34万元,占2.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8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清算扣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83.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483.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达支付条件新增结转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4.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9.9万元,增长14.23%,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二是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财政保障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0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7.3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3.0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17.78万元。本年收入163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02万元,增长1112.59%,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老旧建筑拆除重建项目收入预算;二是新增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收入预算。本年支出1292.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39.67万元,增长98.02%,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老旧建筑拆除重建项目支出;二是新增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5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68万元,下降53.78%。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万元,下降56.25%,主要原因是公车出行减少。
公务接待费0.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相关单位工作交流指导。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不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2万元,增长228.57%,主要原因是为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行业内工作交流公务活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2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举办会议主要在本单位召开,未产生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51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培训支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4.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1万元,下降42.2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公务出差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8 %。主要用于采购适老化家具及部分医疗康复设施设备。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875.67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婷 023-65924846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向家湾35号
咨询电话:023-65503406
1832322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