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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民政中西医结合医院是重庆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开展医疗与护理,疾病防治工作。主要包括在资质范围内开展各种疾病的医疗、护理和疾病防治工作。
2.为残疾军人、老年人、残障人等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主要包括在资质范围内为残疾军人、老年人、残障人提供各种疾病的康复、医疗、护理和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军人、老年人、残障人及社区居民提供传统中医推拿、按摩、针灸、理疗服务。
3.提供肢残康复辅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开展非药物医疗和假肢康复研究,为残疾军人、社会残疾人提供设计、制定、配置假肢、矫形器等肢残康复服务。
4.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和社会服务。主要包括假肢师、矫形器师、孤残儿童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等业务培训,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
我院共设机构共20个,即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工作科、医务医保科、后勤保障科、营养膳食科、设备科、药剂科、门诊部、中医科、骨关节疼痛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复科、内科(老年病科)、外科、康复治疗科、医技科、康复辅具科、院感科、重庆民政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35.6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65.98万元,下降22.67%,主要原因是本年福康工程和伤残军人项目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462.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7.26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本年福康工程和伤残军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49万元,占36.14%;事业收入2148.49万元,占62.05%;其他收入62.58万元,占1.8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2.5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0.54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504.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12.46万元,下降22.41%,主要原因是本年福康工程和伤残军人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98.57万元,占71.29%;项目支出1006.37万元,占28.71%。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0.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9.85万元,下降23.37%,主要原因是失能老人(沙特)项目已完成并达到支付条件,非财政拨款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56.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52.83万元,下降32.48%。主要原因是本年福康工程和伤残军人项目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7.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19.12万元,下降35.03%。主要原因是本年福康工程和伤残军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8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和离休抚恤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19.12万元,下降35.0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医疗车购置项目,伤残军人项目,康复辅具业务经费项目总额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8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和离休抚恤金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6万元,占9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8万元,增长10.0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和离休抚恤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1.14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住房保障支出16.75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9.94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和离休抚恤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5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7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5.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2.34万元。本年收入4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59万元,增长306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养老机构帮扶项目和助残医疗康复设备购置项目。本年支出467.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40.63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祥和楼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医疗车购置项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医疗车购置项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公务接待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举办会议主要在本单位召开,未产生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8.1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本年增加养老帮扶项目的相关培训。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36万元,下降94.04%,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公务出差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6.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6.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9 %。主要用于采购助残医疗康复设备配置项目,养老服务机构康复辅具服务帮扶项目,农副产品配送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49.61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开展了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钟丽 023-63536909
332017-重庆市民政中西医结合医院_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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