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一、宗旨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二、职责任务

1.三无人员和困难、失能、失智人员等收养人员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供养、护理服务。

2.为社会老人提供休养服务。主要包括在满足三无困难对象收养需求的前提下,为社会老人提供休养、食宿、生活照料、护理等服务。

3.提供医疗康复、社工、培训服务。主要包括在资质范围内为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和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



邮编:400054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景竹一村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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